台前县夹河乡于楼村村情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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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楼村村情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于楼村位于台前县夹河乡,距台前县城14公里,在夹河乡西南2.5公里处,耕地面积670亩。南邻汤庄村,北临西丁村,西邻打渔陈镇肖庄村,东临张广村。

(二)村名来历

我村建村较古老,明初已有村庄。初村名叫刘口,清康熙年间,于氏先人迁此居住。后于氏居民渐多,清嘉庆年间,于氏在此盖楼一座,高大宏伟,故改村名为于楼。

(三)基层组织状况

“三委”成员共7人,具体名单如下:

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于兆武  联系方式:15936770976

村支部委员于洪亮  联系方式:18603933688

村支部委员于洪智  联系方式:13839285396

村支部委员于传超  联系方式:13503930695

村委会委员于传安  联系方式:13461748260

村委会委员张南南  联系方式:13461647447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于洪智 联系方式:13839285396

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于洪合 联系方式:15690730346

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于广臣 联系方式:15139302409

(四)民族人口

    于楼村自刘姓始迁至今,先后有于姓,刘姓,姚姓,乔姓,佘姓共5姓在此定居。全村共有3个村民小组,现有168户,690人,党员25名,预备党员1名,其中低保12户12人,有残疾证12人,劳动力人数260,外出务工人数186,少数民族0人,妇女人口数342人,参加合作医疗人数690人,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36人。

(五)历史沿革

明清至民国初,属山东省寿张县三区;1941年初张秋县设立,划归张秋县三区;1947年张秋县撤销,属寿张县六区;1949年8月平原省成立,属寿张县夹河区;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属山东省寿张县夹河区;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属夹河公社于楼大队;1961年夹河公社小公社,于楼属白铺小公社,1963年公社改区,撤销白铺公社并入夹河区,我村属寿张县夹河区西于楼大队;1964年撤销寿张县,随夹河区划归范县,隶属河南省;1968年区复称公社,属范县夹河公社于楼大队;1974年设立台前办事处,属台前办事处夹河公社于楼大队;1978年12月成立台前县,属台前县夹河公社于楼大队;1984年公社改建乡,撤销大队设村民委员会,属夹河乡于楼村民委员会。

二、基础建设及公共服务建设情况

(一)经济发展

1.村集体资产情况;

村室八间,小花园2个,机井21眼,变压器4台,木耳棚12座,土温室蔬菜大棚3座。

2.村集体资源情况;

土地资源570亩。

3.村集体资金情况;

木耳棚12座,土温室蔬菜大棚3座共用金128万元。                                         

(二)公共事务建设

教育文化方面,我村由于村级小人口少,一直没有建立学校,甚至没有一所学前教育机构。学龄儿童基本都借读于邻村的学校。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亟需大力提高。

公共基础设施方面,近几年得以全面建没,设有中老年活动室、公共阅览室,安置了多种健身器材。

卫生方面,在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之后,村民在看病就医方面得到切实的实惠,村卫生室的医疗环境也有很大的改善,一般小病不出村就可以得以治疗。村里还组织了专门的街道清扫小组,村内的公共环境卫生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三、土特产

 彩虹西瓜

四、家风家训

孝敬长辈,忠于朋友;待人无私,懂得分享。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谈人非。

五、所获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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