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夹河乡贺洼村村情概况

台前县信息化监督系统

贺洼村村情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贺洼村位于台前县夹河乡,距台前县城16公里,在夹河乡6公里处,耕地面积1066亩。东临与山东省东平县以黄河为界,南邻林楼,西邻后店子,北临姜庄。于2021年黄河滩区迁建搬迁至万事兴社区一期,距夹河乡改府南约1公里,东邻林张公路,南邻万事兴社区二期,西邻丁桥桥,北邻101省道。

(二)村名来历

早期,贺洼村名为董家洼村,董氏一族于大明朝洪武二十五年,即公元一三九二年由山西省洪洞县大槐树迁往山东省汶上县许秋波,始祖董昇同年又迁往山东省寿张县东南35里处设村定居村名董家洼。

贺氏宗族始祖贺成奉诏由山西省洪洞县大槐树于大明朝洪武二十七年即公元一三九四年迁移到山东省东阿县张秋镇,二世祖从义于明朝永乐十八年即公元一四二零年迁往张秋镇东南十八里董家庄定居。历经时代变迁区域治理,贺氏宗族由于人口增多、物质丰富、名人辈出等多方原因,于明嘉靖十六年即公元一五三七年改董家洼为贺家家洼村,简称贺洼村沿用至今。

(三)基层组织状况

“三委”成员共8人,具体名单如下:

村支书(村委会主任)

贺怀平13691504796

村支部委员

尹春焕18538349368

贺怀旺13513924615

贺兆盈13193568269

村委会委员

林亚南15893267087

李金英15083262756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贺兆盈13193568269

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

贺兆君18238317938

董义存13193556822

(四)民族人口

贺洼村自董姓始迁至今,先后有贺姓、王姓、张姓、商姓、路姓、万姓,共七姓在此定居。全村共有3个村民小组,现有303户1058人,党员33名,预备党员1名,其中低保户10户共18人,持残疾证39人,劳动力460人,外出务工210人,少数民族0人,妇女人口数278人,参加合作医疗956人,参加养老保险221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0人。

(五)历史沿革

建国前,贺洼村归属山东省寿张县夹河区。建国后,1949年至1952年,属平原省寿张县夹河区。1953年至1964年年属山东省寿张县夹河区。1958年至1964年间区以下成立人民公社归属洪峰(夹河)公社。1964年化归河南省范县夹河公社贺洼大队。1978年台前县正式成立属台前县夹河公社贺洼大队,1984年全国人民公社先后改为乡镇大队和村委,行政划分属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夹河乡贺洼村至今。

二、基础建设及公共服务建设情况

(一)经济发展

村集体资产情况:

村固定资产村室6间、机井房2间村内水泥路1400米、路灯23盏、自来水井l眼、村室办公桌子9张、椅子20把、橱柜6个、空调4台、电脑4台、打印机4台、电视1台、ET机1台、会议室桌子1个、沙发2大6小、音箱1个、村外水泥路5条共4000米。硬化水渠4400米、配套机井20眼、变压器3个、提灌站1个。

(二)公共事务建设

育文化方面,我村一九五三有学校1所,1953至1963年租用民房为教室。1964年大队自建教室12间,开办1至5年级。1983年贺洼村小学撤消合并林楼联中,1992年与林楼联中分开重新回到贺洼村在学校原址建新教室。2010年根据教育局规定再次取消合并林楼中心小学。2021年随黄河滩区迁建贺洼村适龄学生在万事兴社区学校就读。

公共基础设施方面,近几年投入资金大力建没,设有中老年活动室、公共阅览室,安置了多种健身器材。

卫生方面,在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之后,村民在看病就医方面得到切实的普惠,村卫生室的医疗环境也有很大的改善,一般小病不出村就可以得以治疗。此外,村里组织专门的街道清扫小组,使得村内公共环境卫生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杰出人物

十九世贺公(1817一1887),讳广美,字令方,诗书处世,崇德高尚,明哲修身,尽力济困为一方所敬仰。

清道光咸丰年间,天花病毒长久泛滥成灾,皆殃及幼童,贺公广美潜心研置中草药特效方剂,患童服用后全部治愈,且分文不收,方圆百里纷纷踏至求医,因其医德高尚无分贫富,不惧风霜有求必应博爱奉献,成为地方天花病毒抗疫杰出中医。深受地方官员及百姓之敬重,于一九一0年三闫上浣,缘聚贺洼村西立懿碑一座。届时上至朝阁四品大员四人下至平民百姓千余人莅临现场参拜揭碑,声乐齐奏,鞭炮齐鸣。一派同心合聚之盛景。后于2008年11月11日确立为台前县人民政府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功德流芳远,宗功泽世长。

世贤秉道义,庭良延盛基。

四、土特产

小麦玉米大豆花生

五、家风家训

百事孝为先,千事德为重,万事勤为本。

六、所获荣誉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copyright © 2018-2019 濮阳市(台前县)信息化监督系统 主办单位:濮阳市纪委 豫ICP备1202355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