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1、项目名称

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2、补贴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3、发放标准

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放6个月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4、申报流程

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到县安置办报到后,由县安置办审核确定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领取人员名单并制定花名册报县政府批准,待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后由县农商银行统一办理银行卡并打入补助金,退役士兵本人持身份证、退伍证到县安置办领取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