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卫〔2021〕18号
关于印发台前县2021年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现将《台前县2021年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0日
台前县2021年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和村卫生室实施
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分配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规范和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基层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濮阳市财政局、濮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濮财豫〔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委党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两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其中村卫生室补助资金人均标准提高到8元,按照统计年鉴乡村常住人口测算和拨付。
二、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两项工作的6∶4比例拨付,其中综合改革补助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2021年度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补助主要用于孙口卫生院眼科服务能力提升和侯庙镇卫生院、清水河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
三、各乡镇卫生院要及时拨付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督促村卫生室落实好基本药物政策零差价销售政策,并根据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合理用药、服务质量等考核情况发放补助资金。
各卫生院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要充分利用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完成绩效目标落实,要规范使用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资金,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制定绩效目标,切实提升卫生院服务能力,完成绩效目标,确保综合改革见成效。
附件1:2021年台前县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一批)
附件2:台前县2021年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预拨)
附件3:台前县2021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1: | |||
台前县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预拨) | |||
单位:元 | |||
项 目 机 构 | 药品配送金额(2021上半年) | 预拨付 | |
台前县清水河乡卫生院 | 384818 | 32640 | |
台前县侯庙镇中心卫生院 | 1043809 | 88535 | |
台前县城关镇卫生院 | 463193 | 39288 | |
台前县马楼镇中心卫生院 | 2037296 | 172803 | |
台前县打渔陈镇中心卫生院 | 484171 | 41067 | |
台前县夹河中心乡卫生院 | 5547223 | 470515 | |
台前县孙口镇卫生院 | 1341747 | 113807 | |
台前县吴坝镇中心卫生院 | 2667600 | 226265 | |
台前县后方乡卫生院 | 1535249 | 130220 | |
合 计 | 15505106 | 1315140 | |
备注:2021年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各乡镇卫生院2021年度实际基本药物配送金额占比结算,本次为预拨付。 |
附件2: | ||
台前县2021年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 补助资金分配表(预拨) | ||
单位:元 | ||
项 目 | 拨付资金 | |
清水河乡 | 100000 | |
侯庙镇 | 268380 | |
孙口镇 | 508380 | |
合计 | 876760 |
附件3: 台前县2021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单位:元 | ||
项 目 | 服务人口 | 拨付资金 |
清水河乡 | 28531 | 112322 |
侯庙镇 | 42398 | 166914 |
城关镇 | 48216 | 189819 |
马楼镇 | 43166 | 169938 |
打渔陈镇 | 43023 | 169375 |
夹河乡 | 27641 | 108817 |
孙口镇 | 32856 | 129349 |
吴坝镇 | 26706 | 105137 |
后方乡 | 28863 | 113629 |
合计 | 321400 | 1265300 |